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增加资金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为保证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二)基本原则:多种形式资助、扩大校内资助经费、明确责任主体。
1、我校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学校减免伙食费、学生勤工俭学、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2、除国家助学金外,我校按国家规定扩大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比例,用于特困生资助。
3、明确责任主体。校长是****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我校制定本校学生资助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学校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助学金助学对象公示制度》、制定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在我校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完善校内贫困学生资助措施。
我校加强了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管理,努力完善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各项制度,按国家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继制定了《关于减免伙食费用于资助职校生的决定》和《学费减免奖励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相结合扶助体系。我校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我校建立并完善校内资助明细帐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工作领导,不断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资助工作,建立和完善的学校助学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助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保资金落实。
我校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贫困生资助。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发放。
(三)完善助学金审批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四)健全学生资助台帐。学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 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按时足额发放。为学生免费办理银行储蓄卡采取银行卡形式及时足额发放,校自行确保让所有受助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助学金。
(六)加大宣传力度。我校要广泛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师生进行广泛宣传。
四、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三级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学生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监督。资助金工作小组和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定期、不定期检查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情况,如不能按规定进行工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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